时间:2022-11-17
基金账户销户是指注册登记机构根据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提出的申请,为投资者撤销基金账户的业务。
注销基金账户的条件是:基金账户下无基金份额、无在途交易等。
当发生以下情况时,投资人注销基金账户的申请将被拒绝:
1) 投资人当日有申购申请,销售机构对此加以控制,对投资人给予必要的提醒。如销售机构没有进行有效控制,当天同时有申购申请和销户申请时,注册登记机构的处理结果是销户确认失败。
2) 投资人持有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任何基金份额,包括冻结份额;
3) 投资人尚有未确认的业务申请;
4) 投资人持有尚未兑现的基金权益;
5) 基金账户处于冻结状态。
直销客户需提供以下资料办理注销基金账户业务:
所需资料 | 邮寄 | 电子邮件 |
填妥的《网上交易客户专用申请表》:登录泰康基金官网,在“常见问题-下载专区”中下载打印《网上交易客户专用申请表》,并对照业务样表手工填写、签字 | 原件 | 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|
开户预留身份证件正反面 | 复印件 | 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|
收件地址 |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5层,邮编100033 | 直销柜台邮箱tkfzx@tkfunds.cn |
联系电话 | 010-89620091/0095 |
受理时效及通知方式:直销柜台将在收到您合格资料后的2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成,并向账户预留手机发送短信通知。
另:若投资者在直销及其他销售机构均有本公司基金账户的,通过直销中心柜台发起的基金账户销户指令将广播至其他销售机构。投资者仅在直销以外的销售机构开立基金账户的,撤销基金账户必须到原开户的销售网点办理。